首页 国内 山东日照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巩盛昌一审获刑15年 受贿714万

山东日照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巩盛昌一审获刑15年 受贿714万

原题:原日照市检察院检察长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受贿罪714万元。 6月23日上午,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处原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有期徒刑15年,…

原题:原日照市检察院检察长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受贿罪714万元。

6月23日上午,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处原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90万元,罪名是通过远程视频讯问系统收受贿赂、挪用公款、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龚犯罪所得的财产和财物,应当追缴国库。

2019年12月17日庭审照片

审判发现:

一、贿赂犯罪。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龚利用其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之便,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工程承包和工程款支付方面的利益。先后多次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财物,金额超过714万元。

第二,挪用公款罪。2012年5月,龚利用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之便,决定以该单位名义贪污公款1000万元,借给一家房地产公司从事营利活动。之后,他非法赚了21万多元。

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2017年底,利用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之便,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帮助他人办案。之后,他以明显低于159万元的市场价买了一栋房子。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龚的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应当依法惩处,并结合数罪并罚。鉴于龚到庭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贿赂犯罪,贪污公款在案发前已全部返还,他已认罪悔罪,所有贿赂款项已全部返还。因此,他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的情形,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原名“十五年!原日照市检察院检察长龚因收受贿赂、挪用公款、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公开判刑。

来源:“山东高发”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朱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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