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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8.3万元漏缴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原标题:追回漏建人防工程造价8.3万元 2020年5月27日,我从党风政风监察室调到检查组,参加武鸣区人防工程搬迁审批和资金使用管理的抽查核实。 检查时发现,六…

原标题:追回漏建人防工程造价8.3万元

2020年5月27日,我从党风政风监察室调到检查组,参加武鸣区人防工程搬迁审批和资金使用管理的抽查核实。

检查时发现,六年前A公司宿舍楼早就建好了,人民防空空工程动迁施工许可证也发了,但现在找不到公司人防工程动迁施工费收取证明。我立即向组长汇报:“这是A公司建筑设计总平面图,标有一栋2195m ^ 2的宿舍楼。现在找不到它的收藏证了。我怀疑有收不到款的问题。”

\”人防工程建设费的征收有什么规定?\”组长问。

“国家规定,本市新建民用建筑不宜修建空地下室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建设费。我们在现场看到,没有地下室做防空,按照规定需要缴纳易地建设费。”

经检查组全体成员深入讨论,认为A公司漏收漏付的可能性很大。并向委员会有关领导汇报,领导当即批示:致函人防部门,要求说明甲公司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收取情况..

6月5日,接到人防部门的情况汇报:为了改善经营环境,2014年批准A公司先开工,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后来公司没有报我部审批人防工程搬迁,经催告也没有上报。解释苍白无力,缺乏说服力。

简化程序和优化业务环境很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与责任脱钩。收取人防工程建设费是法律赋予的责任。人防部门怎么可能在六年内一次次无视?这跟责任人的失职有关。

达成共识后,检查组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给武鸣区纪委监察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并继续对失踪的8.3万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进行跟踪,督促其依法追回。6月29日,“迟到”的费用被记入国库。虽然人防部门已经补上了,但是已经来不及了。武鸣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将追究本部门相关失职和违约人员的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

没有监督的扫帚灰尘是跑不掉的。我有很深的参与这种监管的感觉,我坚信只有真正的做好日常监管,“监管”之剑才能更加锋利。(南宁市武鸣区纪委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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