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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给包子非法\”加料\” 被\”判刑+赔偿+从业禁止\”

原标题:车主非法“添加”包子,被“判刑+赔偿+禁止工作” 新华网宁波10月13日电(记者通讯员)近日,毛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赔偿…

原标题:车主非法“添加”包子,被“判刑+赔偿+禁止工作”

新华网宁波10月13日电(记者通讯员)近日,毛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赔偿社会公共利益损失7000元,缓刑期间不得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2019年12月,慈溪市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早餐店和摊贩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执法人员在毛店的天花板夹层里发现了一袋含硫酸铝钾的发酵粉(含44小包)。按照毛的自白,“发酵粉是从网上购买的,在做馒头等面食的时候会加一点点,让馒头变软”。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该袋发酵粉,并带走毛制作的菜袋、馒头、肉袋、馒头。经检测,采样的面食中铝的残留量分别为161 mg/kg、181 mg/kg、140 mg/kg和461 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要求。

事后,毛后悔了。“市场监督局来查的时候,告诉我们含铝发酵粉被国家取缔了,已经教育我们了。不过加了含铝发酵粉做的包子,外观比较好,比较好卖,所以我在网上买了个大包就一直在用。”被查封时,毛的累计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700元。

毛的早餐店位于一个镇的中学和小学附近。经检方实地调查,发现上午有不少学生进入小吃店就餐。但长期食用含铝的甜泡打粉做成的馒头等食物,会使骨组织密度增加,骨质疏松,如果沉积在大脑中,会造成脑组织器质性病变,记忆力下降,甚至痴呆,危及消费者尤其是未成年消费者的健康。

被告人毛明知不能使用含铝发酵粉制作面团,仍将其用于制作馒头和小笼包,在校园内销售,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侵犯了许多不明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据此,慈溪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毛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支付十倍的惩罚性赔偿,并适用就业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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